徐州刑事律师:行贿赃款返还属于犯罪中止吗
贿赂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,对贿赂人员,情节严重的,一般可以追究贿赂罪的刑事责任。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可以退还贿赂财产或者上交,那么贿赂赃款的退还是犯罪中止吗?
一、行贿赃款返还属于犯罪中止吗?
贿赂实施后,受贿人收受财产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,不属于贿赂,但不影响贿赂的认定,不属于犯罪中止。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十四条在犯罪过程中,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,是犯罪的中止。
停止犯罪,不造成损害的,应当免除处罚;造成损害的,应当减轻处罚。
《关于办理受贿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》
九、收受财产后退还或上交问题
国家工作人员收受受托人财产后及时退还或者上交的,不受贿。
国家工作人员受贿后,因自身或者与受贿有关的人事被查处,为掩盖犯罪而退还或者上交的,不影响受贿罪的认定。
二、犯罪中止的特点是什么?
1、行为人主观上有中止犯罪的决心。当行为人能够客观地继续犯罪,实现犯罪结果时,他会自动选择不继续犯罪或追求犯罪结果。
2、行为人客观地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。
(1)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,是中断正在进行的犯罪。
(2)暂停行为可以作为或不作为的形式实施。
(3)暂停行为的成立条件是没有犯罪结果,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和行为不可避免的结果。
3、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,而不是在犯罪过程之外。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准备犯罪的过程、实施犯罪的过程和犯罪结果的过程。不在这些过程中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。
4、犯罪中止必须有效地停止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危害结果。